平谷区人民检察院
201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
为完成政法系统布置的“百万案件评查” 工作和缓解办案人员紧张状况,平谷区人民检察院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8名。现发布招录公告:
一、招聘资格、条件
(一)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;
(二)热爱检察事业,品行端正;
(三)大专以上学历,并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(专科学历须为第一学历);大学本科学历不限法律专业;
(四)年龄在25周岁(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以下,本科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(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以下;
(五)男身高在1.68米以上,女身高在1.58米以上;
(六)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工作,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;
(七)熟练操作计算机,并具有胜任本岗位的相关技能。
下列情况不能招录:
(一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(二)曾被开除公职的;
(三)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做出结论的;
(四)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。
二、招录程序
(一)发布公告;
(二)报名及资格审查;
(三)计算机录入、专业考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;
(四)组织批准;
(五)签订合同。
三、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
(一)报名时间自2010年 7月28 日至2010年8月2日。(周末不办公)
(二)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:平谷区人民检察院(平谷区府前西街11号)。按照招聘资格条件现场审查报考材料,确定报考资格。
(三)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:
1、报名表;
2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
4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5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;
6、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。
四、管理及待遇
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期限最长三年,期满后自然解除,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。
五、本公告未尽适宜由平谷检察院负责解释。
联系人:王明霞 马钰雯 电话:69964427
附:报名资格表
平谷区人民检察院
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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